隨著網購的盛行,快遞包裹成了不少人的日常必需,但由誰來接收快遞卻成了困擾人的問題。業主認為:“快遞送到家,我剛好不在,物業代收一下有什么關系?再說我還交了那么多的物業費。”物業認為:“代收快遞不僅沒有收益,如果包裹出了問題,還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。”物業該不該代收快遞?
案例:物業拒收快遞
家住福州金山某小區的業主王女士反映,他們小區的物業拒絕替業主代收快遞包裹,這讓她很氣憤。據王女士介紹,前兩天她正在著急等一個包裹,前天,快遞公司給她打電話,通知她包裹到了,但她在單位上班,丈夫出差也不在家。要是她馬上趕回去取,來回往返要2個小時,而且快遞員也不會等她。她就想讓物業代收,沒想到物業一口回絕了她,“我每個月按時交物業費,難道連這點服務都不能享受?”
就王女士反映的問題,該小區物業處相關值班人員介紹,他們小區有2000多住戶,以前他們也會幫忙代收快遞包裹,有時候多的話一天代收百余件,且不說工作量太大,不少業主不能及時取包裹,造成大量堆積,如果出現破損,或者一些腐爛霉變的物品,業主有時候還要跟物業起糾紛。“這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。”
調查:物業謹慎當“活雷鋒”
隨后,在調查中也了解到,如案例中拒絕代收快遞的大部分為一些較老的小區,或者管理不規范的小區,而有專業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,大部分還是把代收包裹當“分內事”,只要雙方熟悉,并有電話打過招呼,一般都會順手幫忙。
據家住閩發世家小區的林女士介紹,大部分快遞員在送快遞上門前都會與業主聯系,確定業主在家后才送包裹上門,而且大部分快遞都是直接送包裹到戶,除非實在難以找到業主才會委托物業。而物業已基本熟悉了小區內的業主,只要給物業打個電話,幫忙代收基本沒問題。
家住福州世茂儷園的陳先生也表示,物業代收時,都會提醒盡快去取,否則丟失或者破損概不負責,只要業主同意,物業通常都會順手幫忙。
律師:為避免糾紛最好有協議
那么,物業到底有沒有義務替業主代收包裹呢?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卓文彬律師認為,掛號信或快遞之類的函件,按郵政快遞的規定是必須送交本人的,這是業主和快遞公司的合同關系,物業公司并沒有在這個關系之中,所以物業公司并沒義務代收、代管業主的包裹。但如果有業主經常不在家,包裹又多,倒是可以跟物業簽訂一個代收協議,這既可以為業主提供方便,又可以規避代收者的風險,比如現在還有很多是銀行信用卡催款之類的,如果延誤收件,最后導致糾紛,還將涉及法律問題,所以代收快遞有時候確實存在一定的風險。因此,如果雙方愿意,制定協議倒是比較可行的辦法,比如可以就如何代收、如何認定責任等問題進行約定。